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麥當勞外賣員被指「假自僱」



連鎖快餐店麥當勞去年7月推出「麥麥送」外賣速遞服務,近期更請來明星力谷宣傳。俗稱「車手」的外賣速遞員雖然身穿麥當勞制服,但其實他們只是與外判公司簽約的「自僱人士」,不受《僱傭條例》保障,既無有薪假期、強積金,連「炒車」受傷亦無勞工保險賠償。工會指摘這類「假自僱」等同剝削;勞工處及麥當勞均表示會跟進。

現時麥當勞有逾500名俗稱「車手」的外賣電單車速遞員,負責各區速遞服務。有車手表示,麥當勞把外賣服務外判予一間物流公司,該公司刊登廣告招請車手,但要求應徵者以自僱形式與公司簽署服務承包協議。協議列明車手是獨立個體,與該公司並非僱傭關係,車手須自行負責強積金、勞工保險等福利(詳見表)。

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辨別相關人士是僱員還是自僱,要考慮多個因素,包括報酬計算方法及工作範圍、對工作程序的控制權、生產工具及物料的擁有權及提供、可否聘用幫工及對業務風險的承擔等。相關人士若列為自僱人士,將不受《僱傭條例》、《僱傭補償條例》的保障,不會享有僱主強積金供款、有薪年假、疾病津貼、遣散費等,若因工受傷,也不會有工傷假及補償。

辭職被罰錢大學生投訴
大學生阿俊在暑假期間任麥當勞車手,眼見同事受傷不獲賠償,加上公司不公平對待,故提出辭職,但公司卻指他未提早通知,扣了他2000多元「薪金」,因此向工會投訴。

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總幹事卓素莧認為,車手身穿由麥當勞提供的制服,駕駛公司提供的電單車,生產工具顯然並非由車手擁有。加上他們工資是每小時28元,另加每張單抽佣3元,工作內容以及地點亦是由公司安排,車手對於其工作並沒有主導權,也沒涉及賺蝕風險,因此卓素莧認為車手是「假自僱、真僱員」。

雖然工會認為車手是物流公司的僱員而非自僱人士,但未有打算訴諸法律解決。卓素莧指出,同類官司往往要訴訟至高等法院,擔心案件拖延會影響車手生計。卓又認為,車手面對如此不公平待遇,麥當勞亦需負起責任。「麥當勞根本是始作俑者。」 她說其他提供外賣服務的餐廳如肯德基及必勝客,都是直接聘請外賣速遞員。她表示會去信麥當勞要求直接聘請車手,並向物流公司施壓,以僱員應得的待遇向車手補償。

外判商:未收過投訴 麥當勞稱關注
有關物流公司昨發聲明,指由2008年起成為麥當勞外判承辦商,現有部分外送速遞員與公司簽署承包合約,報酬以每小時再加佣金計。公司已為該運作及外送速遞員提供相關保險,過往從未收過類似投訴。公司將積極跟進有關外送速遞員提出的要求。而麥當勞則發表聲明指高度關注事件,正與外判公司密切跟進。聲明指聘用外判公司時,已要求依法為員工提供充足保障,和遵守安全守則。麥當勞強調正視外判公司的不當安排,並且會跟進。

勞工處亦表示關注事件,會向有關公司了解。處方指出,僱員如有需要可向勞工處的勞資關係科查詢。另外,勞工處網站亦上載了〈辨清身分、了解權益〉文件,詳細說明如何分辨個人是否屬自僱人士以及相關案例,供市民參考。

車禍受傷無賠償  未康復被催開工
「市民見(外賣)廣告覺得好親切,不知道只是包裝!」有麥當勞外賣「車手」表示,每月平均有一、兩名手足因工受傷,「但公司不聞不問,只會到車場睇架車有無事!」然而生活逼人,他們說如果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工作,仍會繼續當「車手」。

今年2月開始任外賣車手的阿權說,與公司簽約時已知是自僱,「當時沒想這麼多,更不會想到自己會遇上意外,受傷也沒有賠償」。他在九龍灣分店當夜間車手,指公司為節省成本,通宵時段只有他一人工作,更需跨區送外賣,根本不能應付所有訂單。阿權說﹕「試過1小時做12張單,公司又有20至40分鐘的服務承諾,令我們壓力很大。」

阿權5月送外賣時不幸發生車禍,右腳受傷,既沒有補償,休息期間手停口停。休息20多天後,公司說人手不夠,要求他上班,他勉為其難答應,不足一星期再遇車禍受傷,現時仍需休息及作物理治療。

另一車手阿輝同樣曾在工作時車禍受傷,現時仍未康復。過去做過多份散工的他說,如果康復後找不到其他工作,仍會繼續當車手。他表示,車手工作時間較有彈性,有兄弟因為「手頭緊」,公司容許一更工作16小時,讓他們「搵多兩個錢」,這亦是部分人願意留下的原因。

「車手」簽署承包協議
部分內容:

  • 甲方(物流公司)和乙方(車手)為各自獨立的公司或個體,本協議並不產生任何僱傭或附屬關係。除非受到甲方的特別書面證明,乙方無權代表甲方承認、接受或者引致任何甲方的責任或義務
  • 本協議只是雙方之間提供服務的協議,而非僱傭協議
  • 協議開始,協議雙方均可解除本協議,而乙方應提前7天以書面通知甲方
  • 乙方之員工休假、勞工保險、強積金及醫療等一切福利由乙方自行負責
  • 如甲方要求,乙方公眾假期和星期日提供正常服務
  • 承包商(車手)應當向保險公司投保足夠的保險項目,以彌補根據本協議提供服務期間出現損失、損壞或身體損害,而可能出現的賠償責任

資料來源:工會提供
1# vampire


太過份了,呢d 不當行為應該受到聲討,連保險都想慳.......太過份!!
青年股神「麥麥送」翻車重傷
3個月兩遇車禍 簽「自僱」合約恐無保障



「少年股神」葉梓培 06年成功申請香港青年創業計劃貸款,擴充業務


【明報專訊】一名志願做上市公司主席、自稱是碩士生的25歲青年,早前成為麥當勞「麥麥送」外賣速遞員,昨凌晨在將軍澳送餐後失事翻車,送院後一度命危。傷者在3個月內第二度在開工時「炒車」,由於他曾簽下「自僱人士」合約,身受重傷後生活恐未必有保障。

重傷的外賣速遞員葉梓培,25歲,據悉其肺部及內臟重創,胰臟組織壞死需切除,雖一直清醒,但晚上曾發高燒,在伊利沙伯醫院的深切治療部留醫,其後情轉為嚴重,家人及女友在病房外憂心忡忡。

葉梓培曾立志創一番事業,在網上資料報稱有碩士學歷,曾在某機構主辦的「股神」比賽中成為台主,贏得「青年股神」稱號。他06年接受本報訪問,聲言「30歲前要成立上市公司」,至於因何會成為外賣速遞員,其同事表示並不知情,「他只說以前是做車的,沒有提及過去的事」。葉的女友則稱「我不清楚」。

麥當勞﹕確保獲合理保障
承包「麥麥送」外賣服務的域迅快遞公司對意外表示關注,管理層昨已到醫院探望傷者,並對其家人致以深切慰問和商討如何提供協助。該公司強調已為所有外賣速遞員購買有關保險,並會依照勞工法例處理這次意外。麥當勞快餐店發言人亦表示高度關注,並派代表慰問傷者及其家人,麥當勞會跟進事件,並確保該名速遞員獲得合理的保障。

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總幹事卓素莧昨日亦趕到醫院,表示會盡力為傷者追討勞工權益。卓指摘同類外賣速遞員因簽下「自僱人士」的合約,不受《僱傭條例》保障,屬「假自僱」。

傷者的友人表示,阿培與家人居於沙田區,女友亦是麥當勞員工,他去年底成為「麥麥送」外賣速遞員後卻「密密炒(車)」,過去3個月內已兩度在開工時失事,另一次則是在上班時發生輕微車禍。友人稱,今年5月28日,阿培駕駛外賣電單車在沙田大圍車公廟路迴旋處與運報客貨車相撞,意外中頸部及雙腳受傷,事後需休息一個星期。

未獲有薪假 生活所迫復工
友人又說,由於合約所限,阿培受傷後未獲得有薪假期,其後擬向社署申請不論過失的車禍賠償時,由於公司遲遲未能提供牌簿及相關資料,至今仍未成功。友人指阿培疑因生活所迫很快復工,其後調返將軍澳翠林分店送外賣,每晚10時至翌晨7時開工,詎料又出事。

昨凌晨4時許,阿培送完外賣後擬返回店舖,駕電單車沿寶琳慢線上斜時,至近翠林對開突然失控撞向左壆,人仰車翻,胸部重創。阿培在場接受急救時仍然清醒,但疑因內傷嚴重,其後陷入昏迷。

意外發生後,麥當勞高層人員及自稱是快遞公司「車手」的男子趕到醫院探望,其間有人關注阿培受傷後的賠償問題,恐怕他受傷後沒有保障,向在場職員詢問,有人僅稱會盡力爭取。另外,有人則私下表示﹕「今次一定有得賠」。
一即是全;全即是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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